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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股东提士气之举帮倒忙 安阳钢铁董秘刚履新就背锅

    2018-07-05 14:04:06 来源: 董秘学苑 

7月4日,安阳钢铁(3.880,-0.19,-4.67%)强势涨停,因为公司前一日发布了上半年业绩大幅预增的公告,同样是在7月4日,上交所向公司发来了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违规原因比较有趣,公司控股股东以媒体报道代替信息披露,控股股东的违规,怎么上市公司董秘要跟着被罚呢?

一起被通报批评的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锋,从上交所罚单可以看到具体的违规细节:

根据安阳钢铁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776万元,同比大幅下降70.59%。2017年9月7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控股股东安钢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地方媒体等公开场合多次披露与上市公司相关的2017年7月、8月盈利大增等经营信息。

经核实,2017年7月、8月,公司控股股东安钢集团召开的生产经营调度会议分别对整个集团当期业绩进行了预测,并在安钢集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报道。

2017年7月29日,安钢集团官方网站发布召开7月份大型调度会信息,提及安钢集团7月份单月盈利预计实现3亿元。8月5日,安钢集团微信公众号推送《7月份实现3亿元,安钢是怎么做到的》消息。

8月31日,安钢集团官方网站登载了《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再创佳绩》的消息,提及安钢集团 8 月份利润有望突破 4 亿元。上述信息发布后,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

2017年8-9月期间,公司股价从3.25元涨到5.33元,区间涨幅达到61%

公司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仍未向控股股东积极核查对外披露7、8月业绩大幅增长的事实,并明确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上交所认为,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原因核查不充分,相关公告披露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为什么控股股东不是上市公司,发布自身业绩也会认为不合规呢?上交所的观点是:安钢集团的业绩与安阳钢铁的生产经营状况高度关联,安钢集团的月度经营数据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属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理应通过公告的形式披露,而不是用媒体报道的形式。

对于监管层的罚单,相关当事人也做出了申诉和解释:1、安钢集团公布经营业绩预测信息旨在提振士气,安阳钢铁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并不知情,安钢集团应对该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2、公司获悉有关事项后向安钢集团进行了问询,并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

上交所则认为,安阳钢铁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后,未积极主动核查控股股东在公开场合多次披露相关业绩信息的事实情况,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此前不知情及事后发布澄清公告,不影响对上述违规事实的认定,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责任的理由。

也就是说,虽然安阳钢铁董秘之后在回复监管层问询函后做出了澄清,但是没有在股票异常波动公告履行核查义务,仍旧是认为是违规的,这也告诉我们,凡事不要等到监管层来问你时才去回答,上市公司董秘核查事情要主动。

而安阳钢铁董事会秘书李志锋被通报批评的原因也是因为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直接负责人,具体负责股价异动核查工作,未能勤勉尽责地认真对待并审慎处理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披露事项,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直接主要责任。

其实从李志锋履历可以看到,他也是蛮倒霉的,违规事实发生在2017年8月,而其本人则也是2017年8月8日刚上任公司董秘,前任董秘杨平在8月4日提出了辞职,也就是说,2017年8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第一次在公众号上发文章时他还不是董秘,本不应该负责,但是当时作为证代,也是董秘办的一员,也难全部撇清关系,李志锋的案例也证明,董秘的工作自上任开始就具有了风险是真的。

公开资料显示,李志锋,男,37岁,也是安阳钢铁董监高里唯一的一个80后,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8月进入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安阳钢铁财务处副处长、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8月8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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